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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日起差旅费可抵扣增值税!这8个提醒不得不看!

发布时间:2019-04-01 11:09
来源:国税总局

先看看政策


涉税8个提醒

提醒 一:

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,才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。

提醒 二:

票据取得日期为4月1日后的才可以抵扣增值税。

提醒 三:

对于专门用于福利、招待、免税项目活动的出差客票不得计算抵扣。

提醒 四:

车票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,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来抵扣增值税。

提醒 五:

对于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票、公交车票等,不得计算抵扣。

提醒 六:

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9%计算进项税额,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的信息是票价+燃油附加费。

提醒 七:

车票抵扣不是按照车票的全额,而是先换算为不含税金额,再乘以适用增值税征收率。

提醒 八:

车票计算抵扣的增值税应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二)第10行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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