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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总分包模式的税务问题

发布时间:2019-01-22 11:30
来源:国税总局

问题描述:

请问专家,A是总包方,将工程分包给B,B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C,C开票给B,该工程是老项目,简易征收,B收到C的发票,能差额征税吗,B应如何开票?

专家回复:

   工程分包只能一次,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。A公司将工程分包给B公司后,B公司不能再分包给C公司。因此B公司不能差额纳税,只能全额纳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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